我省增强征地拆迁规模 拆迁农民住房先安顿后拆迁
来源: 作者: 宣布时间:2010-06-21 阅读量:
昨日,记者从省政府办公厅获悉,为进一步依法增强全省征地拆迁治理事情,严厉攻击征地拆迁中的违法犯法行为,该厅日前下发《关于进一步增强征地拆迁治理事情切实维护群众正当权益的通知》。通知指出,省建设厅、省领土资源厅要认真履行职责,切实增强对征地拆迁事情的治理监督和征地拆迁规模的总量调控,避免和纠正大拆大建。同时,征地中涉及拆迁农民住房的,必须先安顿后拆迁,妥善解决被征地农户的居住问题,切实做到被征地拆迁农民原有生活水平不降低,久远生计有包管。
各地政府要对征地历程实行全程监管,由市州、县市区领土资源部分直接向被征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指定的开户银行汇款或以转账方法支付土地赔偿用度,由银行向被征地农户直接兑付个人应得赔偿用度,确保征地赔偿用度实时足额支付到位,坚决杜绝拖欠、截留、挤占、挪用征地赔偿用度等问题的爆发。征地中涉及拆迁农民住房的,必须先安顿后拆迁,妥善解决被征地农户的居住问题,切实做到被征地拆迁农民原有生活水平不降低,久远生计有包管。种种重大建设项目涉及征地拆迁的,要带动严格执行划定的征地程序和赔偿标准,对全省项目建设起到示范作用。
通知指出,城镇衡宇拆迁,必须严格依规则范进行,必须充分尊重被拆迁人选择产权更换、钱币赔偿等方面的意愿。立项前要组织专家论证,广泛征求社会各界特别是被拆迁人的意见,并进行社会稳定危害评估。关于没有经过社会稳定危害评估或群众意见较大的项目,没有建设项目批准文件、建设用地计划许可证、国有土地使用权批准文件和拆迁计划,以及拆迁赔偿资金、拆迁安顿计划不落实的项目,一律不得发放衡宇拆迁许可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