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年内全国的房产税框架性步伐将逐步成熟
来源: 作者: 宣布时间:2011-01-19 阅读量:
日前,记者从一位地方财务厅卖力人处了解到,尽管目前仅有重庆、上海两个都会在进行房产税试点,但首批试点预计会在2011年到2012年期间再增加两个左右,以便进行政策效果的比较和参照,并且在未来五年时间里,适用于全国的房产税框架性步伐将逐步成熟。
“凭据中央的安排,对房产税推广至全国有一个五年左右的计划,”一位地方财务厅卖力人体现,“也就是说,房产税从开始试点到最后制定出一个相对成熟并能适用于全国的框架性步伐,或许需要5年左右的时间吧。”
据了解,目前我国房地产税收主要集中在三个环节,即开发环节、流通环节和保有环节。此次决策层提出的房产税革新,主要是加速推出房地产保有环节的税收。目前,保有环节的主要税种只有城镇土地使用税和对经营性房地产征收的房产税,并且实际的征收率较低。
“事实上,到目前房产税革新实施的难度很是大。”清华大学房地产研究中心主任刘洪玉体现,房产税如果在全国推广,将涉及中国地方财税体制的恒久制度建设,房产税的征收方法、应纳税规模、税基、税率等,都需要重复试点,因此并非一朝一夕的事。
上述地方财务厅卖力人还体现,首批房产税试点都会应该不止重庆、上海两个。在2011年到2012年期间,试点都会的数量预计会增加到四个左右,“这样才有比较和参照的意义。”而凭据中央的安排,试点都会的房产税征收计划也都将各有偏重。